第十章 给小野猪收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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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东海绝情浪子》10 方九歌喜欢动物,尤其喜欢鸟,这只夜鸮甚是英勇,看它揍鹦鹉那气势就知不是一般鸟儿,目光如炬,琥珀色的眼睛充满了智慧。 “它是不是很帅气?”方九歌顺着夜鸮的褐羽,口吻中竟然带着几分炫耀。 像刀宗鹦鹉那种亲人的鸟儿多数是主人手把手养大的,更有甚者是从鸟蛋开始孵,夜鸮则不然,方九歌抓到它的时候就已成年。 不自由,毋宁死。 鹰是桀骜的,谁也不知道方九歌做了些什么,这天性自由的鸟儿,真给他驯服了。 他把这只夜鸮作为礼物送给了姬明山:“也许,你可以试试飞鸮传书。” 夜鸮比白鸽隐蔽,速度也更快,若非难以驯养,凌雪阁又怎会退而求其次选用鸽子呢?拥有这么帅气的夜鸮,姬明山没少遭同门眼红。 方九歌摘下夜鸮爪子上的竹筒神情突然变得凝重。 空的。 有人半途劫了? 神不知鬼不觉把信劫走还能让夜鸮毫发无损的人,倒也不是没有,没必要没必要。 姬明山跟他传信多是废话,什么苍山洱海有个蝴蝶泉,枫华谷的红叶很多,苍云的映雪湖有些冷。 废话连篇。 用方九歌的话来说就是,糟蹋纸。 给鸟儿顺着羽毛,突然夜鸮疯狂甩着脑袋,一根极细的红丝线在稠密的羽毛中若隐若现,方九歌指尖一勾,丝线的末端串着一颗米粒大小的南红珠。 丝线缠得很有技巧,既不影响夜鸮的行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