跑不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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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。手指上还沾着暗红的血渍和细碎的毛。 你把布递过去:“叔叔,我帮你擦擦手吧。手上有血,不干净。” 他停住了。 刀尖抵在木板上,没有立刻接。过了两息,他才抬起那双沾满血污的手,掌心朝上。 默许。 你小心翼翼地握住他的手腕,用湿布一点一点擦。他的手很大,骨节分明,掌心和指腹都结着厚茧,皮肤干燥而粗糙。血渍被热水一浸,慢慢化开,你擦得很认真,生怕漏掉一点。 他没有躲,也没有催,只是安静地看着你动作,呼吸几乎听不见。 擦到一半,他忽然开口: “别叫叔叔。” “林戈。” 你手一顿,抬头。 他的目光落在你脸上,很冷,却又带着一点说不清的东西。“我没那么老。” 你愣了愣,随即反应过来。原来他不喜欢被叫叔叔。你心里却莫名地更想叫了——叛逆的性子一旦被压住,反而会从缝隙里往外冒。 可你现在寄人篱下,不敢真的顶嘴,只在心里偷偷想:叔叔就叔叔,反正你看起来也确实比我大很多。 他把另一只手也递过来,让你继续擦。布巾擦过他虎口时,他忽然反手握住了你的手腕。 你整个人僵住。 他低头,目光落在你掌心。那里有一道旧疤,横着,颜色已经淡了些,却依旧清晰。是几个月前你抗拒相亲,自己拿刀片划的——当时只觉得疼,现在被他盯着,却莫名有点发烫。 他